
2022年1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正式施行,颁布近30年,历经两次重大修订,科技进步法追随着国家科技发展的步伐,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着力破除自主创新障碍,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东吴人寿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与推动下,加大自主研发,坚持创新引领,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步伐铿锵,活力涌现。
- 科学技术进步,以立法保障
1993年科技进步法通过,成为我国科技领域的基本法,是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截至今天,科技进步法已施行29年,2007年第一次修订,时隔14年后,科技进步法完成了第二次重大修订,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次修订,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修订内容处处彰显时代新意。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中,使用“创新”表述的规定从1993年版的2处、2007年版的30处,大幅增加至105处,突显了科技创新的重要地位,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对新技术应用治理也做出了规定,第三十五条中写到“国家鼓励新技术应用,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推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创造条件。”新技术的应用是惠及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一环,也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驱动, 东吴人寿肩负着“传播健康理念,守护美好生活”的使命,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政策,以科技赋能业务,在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上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 东吴人寿发展,以创新引领
推陈出新,新技术升级旧架构系统。科技是保险业务系统的底层依托,高效优质的架构系统是赋能业务发展的关键。善用新技术升级新架构,将大大提高业务效率,提质增效,为客户服务优化开辟新天地。原有系统架构是基于线性流程的传统作业模式,无论从技术还是业务实现方式上都无法满足基于数字化的线上线下融合、产业链从线性链条到网状生态的转变。已探索研究完成基于微服务的新一代技术对传统核心业务系统的拆分与改造,实现面向客户和场景的业务流程再造、商业模式的重塑方案和底层技术框架的开发,可快速应用于对公司已有业务系统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自主研发,新模式重构业务流程。以客户为中心,以数字为驱动,重构传统业务流程,实现数字化业务流程再造,以赋能业务,提升效率,创造价值。在近三年基本完成了对核心业务交易、保险综合销售、客户服务体系、销售管理等关键系统的数字化业务流程的再造。
转型驱动,新产品创新经营形式。具备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条件后,通过数字化转型,在守住合规底线的前提下,颠覆现有经营方式,产生新的商业模式、新的业务流程、新的管理模式,让公司具有差异化的竞争能力,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已完成两期的普惠型医疗保险(苏惠保)项目、东吴人寿智能双录APP系统等,都是数字化转型创造新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的范例,为客户带来了良好的保险金融体验,为公司提供了更多元化的经营思路。
- 保险生态建设,以科技赋能
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是金融科技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我们要以科技赋能保险生态建设,为业务员提效率,为客户优服务,为公司促转型,形成一个良性生态循环,助力高质量发展前进。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沉浮在互联网科技浪潮中,以创新为帆,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为桨,踔厉奋发、勇毅笃行,缔造新的金融创新,打开新的业务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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