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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非法集资已蔓延到保险领域!学会识别是关键!

来源 : 浏览量: 时间:2019-06-28 字号:

假平台、亲情牌……

非法集资花样越来越多

实在是让人防不胜防

全部积蓄转眼付诸东流

学会识别非法集资

不抱一丝侥幸心理

才是远离非法集资的正道

非法集资的常用手段

一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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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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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伎俩形式多变外

非法集资的“魔爪”

还伸向了投资理财领域

借保险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

主要形式和识别方法

主要形式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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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识别方法: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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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减少经济损失

需要我们携起手来,同防共治

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

举报渠道

非法金融活动举报渠道:

12345电话、江苏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江苏12345在线”的“金融举报”专栏

江苏省扫黑办举报方式:

电话:025-83525234

邮箱:jsssh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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