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病保险待遇发放流程
(一)发放时间
自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之日(零星报销的自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完成之日)的次月底前完成上月大病保险待遇发放。
(二)发放方式
昆山市大病保险制度实行采用达标后次月集中发放,东吴人寿每月底前将上月大病保险待遇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金融账户中。也就是说,假如6月10日出院结算了医疗费用,按标准计算应获得1000元大病保险补偿,这笔钱会在7月底之前打到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金融账户中,建议参保人员可以在8月份查询银行卡余额后自行处理。
(三)发放失败处理
非因东吴人寿原因导致月度发放失败的,由东吴人寿联系参保人员或家属,告知发放失败原因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参保人员或家属配合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中心东吴人寿窗口办理重新发放手续,东吴人寿通过其授权的其他方式发放。
(四)退费补差处理
因医疗费用退费等特殊情况引起的大病保险补偿差额,在同一大病保险年度内由东吴人寿在之后发生的大病保险补偿款中抵扣。即大病保险补偿款发放后,如果关联的医疗费用发生了退费、重新结算等问题,导致实际发放的大病保险补偿款少于已发放额的,在年度内,东吴人寿会在之后应发放的补偿款中抵扣。如果年度内没有抵扣完,这笔差额东吴人寿会在下一年与参保人员清算。
(五)异地就医结算发放
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于每季度结束后与参保地医疗费用合并、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补偿待遇,在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二个月底前发放到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金融账户中。
三、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1)咨询电话:95354(东吴人寿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2)现场咨询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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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栋二楼53、54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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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